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基本情况: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3年经审计收入总额为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8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