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共9次,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2、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东莞信托股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4、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东莞证券7.1%股份的议案》。
7、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议案》。
8、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4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人数3名,实到人数3名,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均经过科学论证和合理评估,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有效。公司经营运作稳健,各项业务有序推进。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关键事项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公司严格遵循《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运作规范有序,财务状况保持稳健良好。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结论客观、公正,进一步验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监事会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实现资源互补,促进公司产业链的稳定与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确认,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透明,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运作和风险的有效管控。经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监事会对其内容和结论予以认可,未提出异议。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形。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执行过程规范、透明,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决策的合规性。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为满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对供电担保的要求,保障康亿创公司充换电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有限公司为康亿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高于11,400万元的用电担保额度,除2023年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17.19万元外,报告期未发生担保。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经营管理的高效规范运作。监事会将以更高的标准强化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公司的长期稳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