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并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如下报告。
一、2024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审查情况
2024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及专项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积极与公司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沟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报沟通审查情况
(一)2024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进场前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审计工作计划、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依据、范围、内容、审计重点、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履行审计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及时的完成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重点要关注公司收入的真实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货监盘、资产减值准备等问题,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2025年3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展,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要求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会计事项的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四)2025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初稿,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后,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进行完善后尽快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
三、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及持续健康发展。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