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781,868.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94,562,647.00股,发行价格为
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1,923.96 |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18,076.04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335.39 |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99.31 |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13,972.04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655.1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 21,057.5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057.58 |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对“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5,048.14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1,057.58万元,其中,2,209.78万元将用于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待支付款项的支付,18,847.80万元为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2009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批准并经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正,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存储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021900200710988 | 75,516,676.6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 93010154740022459 | 33,672,108.5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9550880222182400309 | 101,387,017.09 |
合计 | 210,575,802.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21日归还。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于2024年11月27日归还。
(三)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5,048.14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节余资金24,353.8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单价较规划时有所下降,使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产能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此外,募集资
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1,057.58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其中,2,209.78万元将用于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待支付款项的支付,18,847.80万元为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其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对前述置换进行了补充确认。
2024年度,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5] 00298号),认为:江海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史玉文 | 张 怿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7 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99.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335.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2016年非公开发行: | |||||||||||||
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4,848.36 | 65,944.68 | 82.43% | 2024/10/31 | 147.63 | 否 | 否 | |||
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7,750.95 | 39,390.71 | 98.48% | 2024/10/31 | 136.80 | 否 | 否 | |||
合计 | - | 120,000.00 | 120,000.00 | 12,599.31 | 105,335.39 | 87.78% | - | 284.4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电容器产业化”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按可行性报告总体规划、视市场情况实施,由于市场和用户拓展速度不及预期、产品竞争较为激烈等因素,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较为谨慎,出于对投资规模和项目收益的综合考虑,公司结合市场需求规划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分步进行扩产。2024年10月,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 1、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1)作为新产品,市场认知和用户导入需要一定周期,到实现规模应用的周期较长;2)传统应用市场需求下滑、竞争激烈,发电侧、用户侧调频、综合储能等新应用领域起步较晚、上量较慢。 2、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1)市场和用户拓展速度不及预期,主要是用户认定周期较长且存在较多不确定性;2)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降价导致收入和盈利不及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2018年2月22日。已于2018年2月8日归还。 |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2019年4月10日。已于2019年4月9日归还。 |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2020年4月23日。已于2020年3月19日归还。 |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2021年4月20日。已于2021年3月17日归还。 |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2022年4月20日。已于2022年3月21日归还。 |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023年4月15日。已于2023年3月15日归还。 |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2024年4月21日,已于2024年3月21日归还。 |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5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已于2024年11月27日归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5,048.14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节余资金24,353.8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单价较规划时有所下降,使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产能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1,057.58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其中,2,209.78万元将用于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待支付款项的支付,18,847.80万元为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其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对前述置换进行了补充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