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对有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决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高管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的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会计工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各经营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登记制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有效杜绝了内幕交易的发生。
2025年里,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勤勉履职,加强学习,认真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重点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
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通江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