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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天衡专字(2025)00297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5)00597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江海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江海股份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江海股份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江海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江海股份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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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京 2025年4月3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玮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爱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