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博迅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85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博迅生物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3年8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75元。截至2023年8月11日,博迅生物共募集资金73,1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949,562.50元,募集资金净额64,175,437.50元。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3年8月8日向社会公众超额配售普通股(A股)11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9.75元,共计募集资金10,968,750.00元。截至2023年9月15日,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91,900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833,100股。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共计募集资金8,122,7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0,919.40元,募集资金净额7,611,805.60元。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1,247,7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9,460,481.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787,243.1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458,400.45元。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936,340.1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86,205.33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22,060.2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073,985.4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 74,937,243.10 | 注1 |
减:发行费用 | 3,149,999.96 | |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含置换) | 31,458,400.45 | |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937,142.71 | |
减:购买转让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 192,000.00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41,073,985.40 | |
减: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尚未赎回金额 | 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21,073,985.40 |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差异金额315.00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50131000957360291 | 38,111,805.60 | 20,293,933.37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121938520110308 | 36,825,437.50 | 780,052.03 | 活期 |
合计 | 74,937,243.10 | 21,073,985.40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22年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分别与国金证券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大额存单2023年第0407期 | 2,000 | 2023年9月1日 | 2025年4月26日 | 固定 收益 | 2.7%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天通知存款 | 811 | 2023年9月22日 | 2024年6月26日 | 固定 收益 | 1.5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大额存单 | 3,000 | 2023年12月6日 | 2024年3月6日 | 固定 收益 | 1.9%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062期(鑫和系列) | 3,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4年6月14日 | 浮动 收益 | 2.38%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164期(鑫和系列) | 2,500 | 2024年7月5日 | 2024年10月11日 | 浮动 收益 | 2.1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62期(鑫和系列) | 2,000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2月29日 | 浮动 收益 | 2.00%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协定 存款 | 协定存款 | 50 | 2023年9月22日 | 2024年9月20日 | 浮动 收益 | 起存金额为50万元。5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存款利率,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合同签订日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为1.3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佘山支行 | 协定 存款 | 协定存款 | 50 | 2024年9月24日 | 2025年9月19日 | 浮动 收益 | 起存金额为50万元。5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存款利率,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合同签订日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为1.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协定 存款 | 协定存款 | 50 | 2023年10月10日 | 2024年9月25日 | 浮动 收益 | 起存金额为50万元。5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存款利率,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协定存款利率为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加20个BPs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协定 存款 | 协定存款 | 50 | 2024年9月27日 | 2025年9月25日 | 浮动 收益 | 起存金额为50万元。50万元以下执行活期存款利率,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协定存款利率为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10个BPs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22日、2024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产品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产品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7,2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做好披露工作。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迅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7日出具了《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1281号),认为:“博迅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迅生物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洪泽 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如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71,787,243.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22,060.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458,400.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生命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设备扩产项目 | 否 | 63,787,243.10 | 28,116,106.61 | 28,971,309.27 | 45.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8,000,000.00 | 1,405,953.65 | 2,487,091.18 | 31.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1,787,243.10 | 29,522,060.26 | 31,458,400.4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366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详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2,000万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