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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
以及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17号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2025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