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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1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2024年报审计沟通会,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沟通,并对重要审计事项提出了建议。

3、2025年2月28日,在大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审阅意见。

4、2025年3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

观、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职,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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