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毕亚林)
本人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毕亚林:男,管理学博士,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兼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兼任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期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毕亚林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及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等。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十四五”中后期经营规划调整》及十五五规划方向。
3、审议议案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通过听取内控、内审负责人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资料和报告,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3、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4、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年度、半年度审计师工作情况汇报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5、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6、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
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先后考察了公司深圳SPS
+专业药房、深圳一致堂,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协调独立董事进行参观调研,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同时,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任期内,审议通过了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对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
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任期内,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认可。
(三)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任期内,审议了改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任期内,审核公司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汇总情况表,并与财务资料进行适当核对,审核了国药一致经营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方案及相关协议。
(五)任免董事、聘任高管事项
任期内,审议通过了续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选举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任期内,公司发布了三次业绩快报。经与公司了解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地向市场传递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毕亚林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