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71元/股(含),回购资金10,000 万元(含)~20,000 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7日和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 《中信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2、该笔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创新新材(证券代码:600361.SH)A股股票。
有关回购专项贷款的具体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
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确保回购贷款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回购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