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证券简称:翱捷科技公告编号:2025-01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忠方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形成述职报告,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并由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中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需制订公司过去一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并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
月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2266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15万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6.5181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83名激励对象办理308.21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数量为15.90万份,同意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