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进行演艺设备行业相关业务的布局和拓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均衡性以及及时抓住番禺区产业政策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的机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6.03亿元(含土地出让金,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的固定资产总投资额投资“浩洋股份演艺设备产业基地项目”(暂定名)。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购买土地使用权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