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客户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并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规划部署,公司决定将首发募投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进行延期,其中“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期至2025年10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4月。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