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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芯能科技股票代码:603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所致)

签署日期:2025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芯能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达经编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乾潮投资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乾潮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正达经编、乾潮投资
首次增持正达经编在2025年3月5日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后于2025年3月17日实施的首次增持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500,006,441股。本报告书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均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500,006,441股为基准计算。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3241830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编布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期限2001-10-17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张利忠、张文娟
通讯方式sales@hnzd.com.cn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在正达经编 担任职务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文娟中国中国执行董事兼 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以及其子张震豪。同时,张利忠现为公司董事长,张文娟为公司董事,张震豪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

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96,560,000股,占总股本的39.3115%。其中,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0%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此次正达经编履行增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5%,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1、张利忠

姓名张利忠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张文娟

姓名张文娟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张震豪

姓名张震豪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丰收大道28号三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6443569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证券、期货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纺织面料、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经营期限2010-11-12 至 2030-11-11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正达经编、张文娟、张震豪
通讯方式0573-8798883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及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示意图

实际控制人36%

36%

张利忠张文娟

夫妻关系母子关系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张震豪

12.8%51.2%

9.86%

9.86%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6.04%

15.18%6.04%2.52%5.71%

39.31%

39.31%

90%

10%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达经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2025年3月17日,正达经编完成首次增持,增持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完成首次增持后,正达经编继续增持570万股。当前已累计增持600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达经编持有公司股份7,5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8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正达经编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其计划自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当前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正达经编后续将按照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7日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增加数量(股)增加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7日人民币 普通股5,700,0001.1400
合计5,700,0001.14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正达经编无限售流通股70,220,00014.043875,920,00015.1838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数以相关股东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为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下同。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 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股份本次增加股份(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
正达 经编无限售流通股70,220,00014.0438IPO前取得69,92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0,000股5,700,00075,920,00015.1838IPO前取得69,92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000,000股
张利忠无限售流通股49,280,0009.8559IPO前取得49,280,000股049,280,0009.8559IPO前取得49,280,000股
张文娟无限售流通股30,200,0006.0399IPO前取得25,200,000股 大宗交易取得5,000,000股030,200,0006.0399IPO前取得25,200,000股 大宗交易取得5,000,000股
张震豪无限售流通股28,560,0005.7119IPO前取得28,560,000股028,560,0005.7119IPO前取得28,560,000股
乾潮 投资无限售流通股12,600,0002.5200IPO前取得12,600,000股012,600,0002.5200IPO前取得12,600,000股
合计无限售流通股190,860,00038.1715IPO前取得185,560,000股 大宗交易取得5,00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0,000股5,700,000196,560,00039.3115IPO前取得185,560,000股 大宗交易取得5,00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000,000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达经编持有上市公司7,59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1838%,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除张利忠持有公司股份4,928万股其中2,000万股被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达经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 方式交易时间价格区间(元/股)交易数量(股)股份种类
正达经编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31日8.77-8.982,500,000人民币 普通股
2025年4月7日8.09-8.513,500,000人民币 普通股
合计---6,000,000人民币 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4月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海宁市皮都路9号联系电话:0573-873930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皮都路9号
股票简称芯能科技股票代码603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 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0,220,000股
持股比例:14.04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5,920,000股
持股比例:15.183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增加股数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7日570万股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娟

签署日期: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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