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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王腾生中国董事、副总经理4.001.72%0.03%
2臧辉中国副总经理4.001.72%0.03%
3王胜芳中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001.29%0.02%
4周先云中国财务总监3.001.29%0.02%
5夏明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01.72%0.03%
6阎杰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01.29%0.02%
7徐明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01.29%0.02%
8张鑫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01.29%0.02%
9张荣周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01.29%0.02%
小计30.0012.94%0.2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1人)164.8071.07%1.2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人)194.8084.00%1.45%
三、预留部分37.1016.00%0.28%
合计231.90100.00%1.72%

注:1、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将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首次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20%。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副总经理臧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之弟。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6、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
1薛滔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马汉君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许成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王宏群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胡爱平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窦鹏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刘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赵楠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汪勇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陈建飞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童三红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王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丁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张爱平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5王泽源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6李威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7谌洪东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8丁继恒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9李保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0奚尧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1高美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2汪晓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3王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4倪亚松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5盛玉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6张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7韩仁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8王晓牛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9杨凯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0周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1唐开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张琛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3王雪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4李晓东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5程涛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6张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7李龙龙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8李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9陈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0高兴龙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1卢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2张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3熊美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4刘锐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5朱爱琴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6王永振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7龚新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8宛萍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9曹建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0唐智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1韩建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2谢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3许敏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4王锐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5张亮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6马锦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7胡鋆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8陈搏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9卢广周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0刘景露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1蔡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2朱绪勇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3李翠英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4赵琪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5李翰林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6李周刚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7朱庆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8王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9鲍金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0陈勇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1张飞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2王卫东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3洪海征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4汤志国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5薛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6李松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7胡锦召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8聂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9黄亚成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0吴怀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1许政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2张兵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3徐鸿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4施求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5王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6徐瑞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7郭宇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8陈子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9赵程灿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0陈曦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1刘仁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2王玉洁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3刘胜利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4童军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5王文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6向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7卢良志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8鲁黎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9钟兆学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0王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1孙树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2袁益炳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3江康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4施跃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5刘允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6刘孟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7李晓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8仇启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9王华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0池名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1吕西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2闫培彬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3姚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4刘心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5年云起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6裴波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7丁明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8王海燕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9朱玉琳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0龚婷婷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1刘隆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2宁录胜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3吴翔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4王立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5刘世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6杨杰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7储新星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8尹杨青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29翟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0文武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1金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2郝冬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3黄徐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4丁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5高江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6张群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7曹文质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8顾青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39李楠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0屈静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1张梦迪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注: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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