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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印樱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无解释性说明,为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权益分派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仅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也满足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现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责任担当、所做的工作以及成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该报告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报告按规定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6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67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包括离任监事)2024年度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共计人民币206.03万元。

由于全体监事均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此项议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拟定预案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以上第一、二、三、六、九和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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