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914,8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5.659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上述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5年4月5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获悉自 2025年1月13至 2025年4月3日,其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747,64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6,846,810 股)比例为2.0123%;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7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6,846,810 股)比例为0.8636%。
至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4,914,840股 |
持股比例 | 5.6592%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389,545股 其他方式取得:1,525,295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因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减持数量 | 2,497,646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1月13日~2025年4月3日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747,646股 大宗交易减持,750,000股 |
减持价格区间 | 15.43~24.21元/股 |
减持总金额 | 50,080,054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减持比例 | 2.8759%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当前持股数量 | 2,417,194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2.7833%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