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莉斐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晶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晓晶女士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张晓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晓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7日
附件:
张晓晶简历张晓晶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张晓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晓晶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