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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诚投资”)、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盛投资”)、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盈投资”)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91,294股、3,020,723股、1,204,291股,合计8,016,30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2.36%、1.88%、

0.7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股东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4月2日,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分别减持415,000股、1,005,000股、185,000股,合计减持1,60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999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4,206,294股
持股比例2.6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4,206,294股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4,025,723股
持股比例2.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4,025,723股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1,389,291股
持股比例0.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389,2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数量415,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4月2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415,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5.50~44.29元/股
减持总金额16,571,443.52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62,000股
减持比例0.2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48%
当前持股数量3,791,294股
当前持股比例2.36%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数量1,005,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4月2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005,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5.50~44.50元/股
减持总金额40,126,750.02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873,000股
减持比例0.63%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17%
当前持股数量3,020,723股
当前持股比例1.88%
股东名称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数量185,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4月2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85,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5.50~44.50元/股
减持总金额7,391,922.93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160,000股
减持比例0.12%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21%
当前持股数量1,204,291股
当前持股比例0.75%

注: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2、减持总金额含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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