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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汪 军本人汪军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师、系主任、副院长;安徽合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顾问;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合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担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2007年至今,担任纺织面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现任苏州多道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技术顾问,浙江汇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在本人应参加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且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以及独立董事杨纪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我们对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会议主要是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管人员。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通过了聘任新一届财务总监以及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工作。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同时还积极参加了公司举办的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平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本人均已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保春本人陈保春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全国律协理事、安徽省律协副会长、蚌埠市律协会长、蚌埠市人大代表、蚌埠市第十一届党代表、蚌埠市法学会副会长。现任安徽淮佑律师所主任、合伙人,蚌埠市第十二届党代表,蚌埠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蚌埠市委法律顾问,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蚌埠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专家组成员、仲裁员。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自2024年5月28日任职,应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均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会议主要是提名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管人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提名委员会对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董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通过了聘任新一届财务总监以及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的审议工作。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平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自2024年5月28日任职以来现场工作时间累计9.5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 华本人陈华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曾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和英国邓迪大学商学院从事合作研究;曾挂职担任江苏省扬中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曾任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1168)财务顾问。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江苏省高职院校会计实务赛项专家组组长。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12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发表国内外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多次获得校先进个人、优秀骨干教师称号。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自2024年5月28日任职,应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均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通过了聘任新一届财务总监以及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的审议工作。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平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自2024年5月28日任职以来现场工作时间累计9.5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孙淮滨本人孙淮滨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研究员,中共党员。1982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中国纺织总会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家纺织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处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副会长。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自2024年9月19日任职以来,应参加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均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平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5、公司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自2024年9月19日任职以来现场工作时间累计2.5天。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杨纪朝本人杨纪朝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个人原因现已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于2024年9月19日正式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4 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纺织部生产司干部、副处长,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总会经济贸易部处长、副局长,西藏自治区经贸体改委总工程师,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司长,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国纺织工 业联合会副会长、党委常委,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会长。现任北京宇纶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在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6次,股东会1次且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回购股份、换届选举、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

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在2024年度1月-9月的任职期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4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本人均已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4年9月19日正式离任,后续我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经营动态,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对本人工作的支持,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以上是本人就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储育明本人储育明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 历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威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在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3次,股东会1次且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7项议案,分别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对被提名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回购股份、换届选举、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加独立董事

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在2024年度1月-5月的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2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本人均已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离任,后续我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经营动态,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对本人工作的支持,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以上是本人2024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管亚梅本人管亚梅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中共党员,博士后,教授。历任南京经济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审计系副主任、审计系主任。2011年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在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3次,股东会1次且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7项议案,分别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回购股份、换届选举、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在2024年度1月-5月的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1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很少发生,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117.13万元,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本人均已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离任,后续我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经营动态,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对本人工作的支持,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以上是本人2024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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