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5-00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5年3月31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为其参股公司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祥泰”)提供额度为壹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经营所需时,在授权额度和担保期限内实施。担保授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8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1日,中兴房产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温岭祥泰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的贷款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11月28日,中兴房产与绍兴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将担保本金限额调整为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即为温岭祥泰不超过叁仟叁佰万元整的贷款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温岭祥泰向绍兴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的借款共三笔合计12,000
万元整,其中两笔即将到期(一笔为2,000万元整,一笔为8,000万元整),中兴房产为其提供不超过叁仟叁佰万元整的借款本金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项目经营需要,温岭祥泰拟将上述即将到期的两笔借款进行展期,中兴房产拟对温岭祥泰的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兴房产为温岭祥泰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中兴房产为温岭祥泰的每一笔借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8月25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2号中小企业孵化园A区千禧邻里中心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徐灵鹏
5、注册资本:54,5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物业服务评估;规划设计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工程管理服务;办公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兴房产持有其27.5%,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2.5%。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参股公司。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4,571.55 | 78,000.07 |
负债总额 | 43,638.38 | 27,703.05 |
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31,638.38 | 13,903.05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50,933.17 | 50,297.02 |
项 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10 | 34,415.25 |
利润总额 | -1,239.36 | 3,262.07 |
净利润 | -1,239.36 | 3,262.07 |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2)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2、将《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第1项变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仟叁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如债务人贷款高于12,000万元的,则甲方的“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不发生变化,仍为叁仟叁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具体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甲乙双方明确,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下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叁仟叁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对应的利息、违约金等(具体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补充合同》之一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债务人: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乙方)
抵押人: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丙方)
保证人1: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方)
保证人2: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丁方)
出质人: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戊方)
2、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止,第一次展期将借款期限变更为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5年05月10日止,本次展期将借款期限变更为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3、保证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变更,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上述调整后的债权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
(四)《补充合同》之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债务人: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乙方)
抵押人: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丙方)保证人1: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方)保证人2: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丁方)出质人: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戊方)
2、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3年11月08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止,第一次展期将借款期限变更为2023年11月08日起至2025年04月25日止,本次展期将借款期限变更为2023年11月08日起至2026年04月25日止。
3、保证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变更,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上述调整后的债权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
《补充合同》之一、《补充合同》之二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中兴房产为其参股公司温岭祥泰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温岭祥泰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温岭祥泰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正常发展。温岭祥泰的其他股东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因此本次担保的风险较小。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52,47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30,640.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2%)。
截至本公告日,中兴房产对其持股49%的参股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案件已于2024年6月中旬终审判决,涉及金额为4,900万元(担保本金,不含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6月14日、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对外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和《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执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