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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4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发展等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分配预案已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66,925.8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257,710,909.27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7,700,929.9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70,092.99元后,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456,780.12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为112,000,000股。

3.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2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72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6,720,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17%。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720,000.0024,191,999.71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566,925.8759,651,852.5782,304,693.99
研发投入(元)16,427,761.3217,617,473.8616,475,360.99
营业收入(元)354,067,157.82514,233,834.62509,149,303.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7,710,909.2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7,456,780.1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0,911,999.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2,507,824.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0,911,999.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50,520,596.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67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720,000.0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50,911,999.71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6.96%,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25,241,295.50元、550,645,482.9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61%、

39.14%。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30Z0387号《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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