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2.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34.57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
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