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徐文海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哈承姝女士,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决议结果 |
2024年1月4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2024年4月23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26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2024年12月3日 |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2024年12月6日 | 审议《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有表决权委员全票通过 |
注:上述议案涉及回避表决的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认为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审部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持续提高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得到了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