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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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10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65.80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8,840.19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和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和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八方股份、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飞,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万朗磁塑、建研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书彦,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徽建工、双枪科技、交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 | 处理处罚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日期 | 类型 | ||||
1 | 王书彦 | 2024/4/12 | 自律监管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应对执行不到位等事项。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5万元。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5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