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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向曲靖亿纬增资金额不超过117,500万元,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9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可滚动使用。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是基于“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亿纬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债券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5,000.00万张,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8,922,64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077,35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

[2025] 200Z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547,379.00310,000.00
221GWh大圆柱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520,300.00190,000.00
合计1,067,679.00500,000.00

二、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BW8C3L3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住所: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街道大海哨社区湖滨北路28号

5、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6、注册资本:55,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曲靖亿纬90.00%的股权,公司子公司亿纬亚洲有限公司持有曲靖亿纬10.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222,037.94151,954.37
负债总额173,898.16114,984.00
净资产48,139.7836,970.37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12,169.5751.65
净利润-2,295.08-2,163.66

10、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向曲靖亿纬提供财务资助1,3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发展,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靖亿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向曲靖亿纬增资金额不超过117,500万元,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9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可滚动使用。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本次借款按不低于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公司及曲靖亿纬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该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向曲靖亿纬增资金额不超过117,500万元,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9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曲靖亿纬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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