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达创智”)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保荐代表人姓名:阮任群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子公司总监吴琛系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配偶使用其账户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并收益566元。经公司自查以及根据吴琛向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亲属在定期报告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吴琛对上述交易不知情,在敏感期交易涉及的时间前后亦未告知其配偶未经公开的相关信息,本次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566元已转入公司账户,吴琛及其配偶已认真吸取教训,承诺深入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荐机构亦提醒公司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 年 12 月2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新法规介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案例警示等事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注1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注: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亚扬先生因病不幸逝世,其相关继承事项尚未办理完成。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发行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利润分配政策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信息披露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9月,国金证券因在罗普特IPO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国金证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充分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按照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海峰 阮任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