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4月18日证券简称:南网储能证券代码:600995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3
三、议案材料 ...... 5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14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5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8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9
7.关于《公司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的议案...................................20
8.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23
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4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5
四、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6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
时间 | 内容 | 主持人 |
2025年4月18日14:00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 刘国刚董事长 |
二、审议会议议案 |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三、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及高管回答相关问题 | ||
五、推举股东大会监票人、记票人 |
六、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六、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
七、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
八、宣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
九、律师现场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十、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签署确认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 |
十一、主持人宣布公司股东大会闭幕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的手续。
二、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应言简意赅,围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讨论。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请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网络投票按有关网络投票实施规则办理。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会议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坚持对股东大会负责,牢牢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着力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切实发挥好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推动公司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持续打造储能领域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没有被否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截至2024年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忠实履职尽责,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为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71项议案,听取8项报告,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2024年底,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已执行完毕。
2、董事会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及授权清单》《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专题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不断夯实公司规范议事决策、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础。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加强董事会会议会前沟通协调,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审慎研究、科学论证。董事会会议坚持“一事一议”,充分研究讨论,逐项审议表决。严格落实关联董事回避要求。建立董事会决议落实台账,跟踪督促决议落实。董事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培育巩固忠实尽责、民主平等、开拓进取的董事会文化。全力保障独立董事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别职权,在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主动接受监督,每次会议均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同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风险。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严格审核把关议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2024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7次会议,审议46项议案,听取5项报告,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对股东大会负责,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公司发展再上台阶。加快南宁、梅蓄二期等9个抽蓄项目建设,推动韶关新丰、清远下坪等5个项目纳入国家核准项目清单,新取得3个抽蓄项目开发权。有序推进新型储能业务,文山丘北示范项目实现并网。战新业务呈现进取态势,沿储能产业链积极拓展业务,开辟新的收入、利润增长点。
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稳固。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为抓手,统筹开展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高质量完成一批重要设备改造及缺陷隐患治理,设备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电站多项可靠性指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公司系统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网络安全事件、三级及以上电力生产安全事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经营质效稳中有升。持续强化经营意识、市场意识、成本意识,积极应对抽蓄政策性减利等影响,统筹推进稳经营促增长各项举措落实落地。细化来水预测、优化汛期水库调度,确保调峰水电机组“能发尽发”,发电量同比大幅增长。坚持“过紧日子”,全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优化3.47个百分点。梅蓄电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圆满完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连续两年获评上交所信息披露评价A级,4项成果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佳实践案例,在“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排名上升26位,保持Wind“A”评级。
改革活力持续释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抓好已有改革任务落实和新一轮改革任务谋划,连续两年获评国资
委科改企业“标杆”等级。“集约化专业化”改革深入推进,实行抽水蓄能“一人一席两厂站”集中控制,建成新型储能集中运营管控平台。“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创新驱动效能更加彰显。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积极参与国资委新型储能央企创新联合体和原创技术策源地“赛马”建设,牵头成立抽水蓄能高压水道技术专业委员会。成功申报3项国重项目。科技创新成果丰硕,5项创新成果达“国际领先”水平,3项成果入选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主编5项国家标准,新增涉外发明专利授权12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87项。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4级(DCMM4)认证,建成国内首个抽水蓄能状态监测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并投入生产实践。全年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同比增长20%。
三、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公司统筹“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开局,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谋发展、守安全、抓经营、推改革、促创新、强数智,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市值管理,努力打造高质量上市公司。坚持开拓进取,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总结“十四五”发展经验,高质量开展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稳妥发展新型储能,优先开发政策支持力度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争取申报新一轮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发展战略性新兴业务,
谋划布局国际业务。
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打好安全管理、内控、合规、审计“组合拳”,同向发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安风体系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基本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持续优化内控合规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和公司处分清单,加快构建尽职免责制度机制。严格抓好年度审计项目实施及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及网络保密管理,筑牢保密防线。坚持提质增效,协同提升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千方百计稳住经营基本盘。推动完善抽蓄电站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深入开展新型储能政策研究,发掘市场机会。推动战略性新兴业务增收增利,努力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大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持续“过紧日子”,加强成本一体化精益管控。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常态化机制,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利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更加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公司价值。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提升改革效能。高质量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统筹推进“九个强企”与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全面贯彻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文件,完成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监事(会)改革,做好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三能”机制,做深做实全员新型责任制。
坚持自主创新,深化创新驱动与数字赋能。持续完善创新体系顶
层设计,实现从研发到产品各阶段的高效协同。推进新型储能创新联合体运营,抓好国重项目、国资委二期科研攻关及各省重点项目等实施。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扎实推进关键设备自主可控。持续推进电压型SFC、氢能、构网型钠离子储能等项目研究实施。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水平。深化“数字发电”“智慧工地”建设。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对12项议案认真审议并形成决议。
二、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均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定期报告等各项议案,切实落实监事会决议事项,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重点检查公司财务活动,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加强监督,开展集中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与审计等其他监督主体的融合贯通,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审计联动作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有关监管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61.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5%。2024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3.45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亿元,同比增加11.14%,主要是调峰水电厂来水增加,发电量同比增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5〕第1-0001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3,934,705.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5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96,005,805股,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2,694,186.3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7,945,695.8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7,945,695.86 | 304,100,075.41 | 121,366,111.8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6,480,313.51 | 1,013,569,950.91 | 1,662,974,320.1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23,934,705.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63,411,883.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67,674,861.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63,411,883.14 | ||
现金分红比例(%) | 60.22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五位董事范晓东、张昆、刘静萍、曹重、江裕熬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其他董事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合计426.01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按照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月份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1 | 刘国刚 | 董事、董事长 | 1-12月 | 151.15 |
2 | 李定林 | 董事、总经理 | 1-12月 | 150.27 |
3 | 杨璐 | 独立董事 | 1-12月 | 10.8 |
4 | 胡继晔 | 独立董事 | 1-12月 | 10.8 |
5 | 陈启卷 | 独立董事 | 1-12月 | 10.8 |
6 | 鄢永昌 | 职工代表董事 | 9-12月 | 31.13 |
7 | 吕志 | 职工代表董事(离任) | 1-6月 | 61.06 |
合计 | 426.01 |
备注: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实际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等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两位监事金昌铉、杨昌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杨伟聪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96.51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监事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等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月份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1 | 杨伟聪 | 职工代表监事 | 1-12月 | 96.51 |
合计 | 96.51 |
关于《公司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的议案
特别提示: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属于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指标,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因素综合制定,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计划预算能否实现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计划预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开展了2025年计划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当前经营形势,形成公司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突出落实战略保障能力。承接公司发展子战略,以完成公司规划目标为基本要求,合理安排2025年经营目标和资源配置方案,支撑一流企业建设。
2.突出积极质效目标导向。强化计划预算安排与考核、薪酬挂钩,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同向变动,突出效益升工资升、效益降工资降;坚持考核导向,逐级传递考核压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3.突出计划管理统筹能力。按照“计划先行、预算保障”的思路,强化计划管理,实现业务计划与财务预算的协同联动,有效管控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全面保障公司目标实现。
4.突出预算资源精益配置。坚持量力而行、效益优先原则,以自身财务承受能力为底线、以资产负债率可控为原则,安排投资和成本
规模,推动资源要素向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不断提高资源投入效益,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和企业竞争力。
二、编制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以及涉及的外汇汇率无重大变化。
3.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4.公司经营所需的材料、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无需做出重大调整。
5.公司所投资的主体未发生重大经营变化,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6.无其他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预算安排
2025年预算安排营业收入76.42亿元,利润总额18.90亿元,净利润11.4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91%,资产负债率56.31%。
四、执行保障
1.全力以赴推动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持续巩固存量业务,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稳妥发展新型储能,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国际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持续优化投资和成本投入策略。以战略和效益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源要素集中投向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执行投资及成本管控策略,坚决杜绝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安排。树牢“一切成本均可控”理念,坚持勤俭办企“过紧日子”,强化精益化运营和标准化管理,深入挖潜增效。
3.不断强化经营管控力度。加强过程管控,充分利用例会机制、月度利润预测等,开展关键指标监测预警和分析纠偏,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计划预算方案执行到位,促使经营成果按期兑现。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电源基建、小型基建、技改项目、资本性创新和信息化项目五大类。2025年公司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99亿元,其中:电源基建投资90.89亿元,主要用于抽水蓄能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前期开发及项目建设,重点保障南宁、肇庆、惠州中洞、梅蓄二期、茂名、钦州等9个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小型基建投资0.37亿元,主要用于天二公司水电生产运维中心、辅助用房建设;技改项目投资
5.37亿元,主要用于防控设备运行风险、改善设备健康水平、提升设备运行效能等方向;创新项目投资1.2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公司主营业务支撑能力提升、先进储能技术研究等方向的科技项目;数字化项目投资1.15亿元,主要用于电网管理平台基建、生产领域差异化需求项目建设,公司数字化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完善。
二、股权投资
2025年公司拟安排股权投资51.85亿元,主要用于向电源项目公司注资、战新产业拓展及参股基金项目。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0015号),该《审计报告》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3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上公开披露,敬请查阅,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安排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条件
1.符合《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以及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授权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璐2025年4月18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璐,1956年7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系会计专业人士。曾任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2016年8月退休。报告期内,兼任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4年,本人在公司履职70天,其中现场履职17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5次股东大会,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有关决议。
(二)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本人系会计专业人士,利用自身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经验,重点聚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考核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就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完整、重大财务事项是否合理必要
以及经营风险防控是否全面有效等方面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和独立性、内审职能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考核等事项的监督,帮助公司关注风险防控、合规经营,督促指导公司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独立董事考察调研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3次实地专题调研,分别就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开展实地考察、分析研讨,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战新业务发展,先后赴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储国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及博睿鼎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新型储能行业科研机构和企业,以及公司清蓄电站开展3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4项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企情通报、会前汇报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细致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开展会前汇报沟通,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并采纳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议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全力支持本人对决策支撑材料的要求。本人针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积极与经理层进行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均在相关事项决策过程中予以采纳落实。
公司积极帮助本人推动加强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建立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同机制。公司组织年报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与本人进行沟通,协助本人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整体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如实反映对公司财务、业务审计整改情况。公司还配备专职联络员、办公场所和专项经费,购买责任险,组织本人参加证监局独立董事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专题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题培训等相关履职培训,以及公司开展的专题培训,为日常履职提供了优质的基础服务,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交易原则,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方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估,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及时控制和化解有关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经理层认真梳理公司及股东承诺并进行公告,监督承诺履行情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作出了承诺;云南电网公司于2024年3月8日自愿就延长股份限售期18个月作出承诺。2024年,上述承诺主体及其所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没有发生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认真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制度可以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流程设计合理、有效,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聘任高磊先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分别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高磊先生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提名人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认为高磊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公司续聘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结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监督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国资监管、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24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昆、范晓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提名人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选聘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规范、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经营状况及合理收入分配政策而确定的,薪酬分配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回答中小股东提问。积极参加南方电网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公司2024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规范发展、经营业绩、生产经营状况、电力市场及行业政策等方面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十)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现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4.未发现公司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5.未发现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参与公司治理,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督促公司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继晔2025年4月18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继晔,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法律和金融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在公司履职66天,其中现场履职17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5次股东大会,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有关决议。
(二)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
本人系法律和金融专业人士,利用自身专业工作、教研经验,重点聚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以及修订公司重要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等重要涉法事项,就相
关议题实体内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公司严格法律合规审核,落实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独立董事考察调研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实地专题调研,分别就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开展实地考察、分析研讨,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战新业务发展,先后赴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储国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及博睿鼎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新型储能行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2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4项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企情通报、会前汇报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
进展。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细致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开展会前汇报沟通,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并采纳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议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全力支持本人对决策支撑材料的要求。本人针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积极与经理层进行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均在相关事项决策过程中予以采纳落实。公司组织年报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与本人进行沟通,协助本人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整体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如实反映对公司财务、业务审计整改情况。公司还配备专职联络员、办公场所和专项经费,购买责任险,组织本人参加证监局独立董事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专题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题培训等相关履职培训,以及公司开展的专题培训,为日常履职提供了优质的基础服务,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交易原则,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明确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方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估,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及时控制和化解有关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经理层认真梳理公司及股东承诺并进行公告,监督承诺履行情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作出了承诺;云南电网公司于2024年3月8日自愿就延长股份限售期18个月作出承诺。2024年,上述承诺主体及其所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没有发生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认真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制度可以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流程设计合理、有效,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聘任高磊先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磊先生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提名人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认为高磊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公司续聘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结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监督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国资监管、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24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昆、范晓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提名人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选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规范、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经营状况及合理收入分配政策而确定的,薪酬分配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回答中小股东提问,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规范发展、经营业绩、生产经营状况、电力市场及行业政策等方面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十)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现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4.未发现公司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5.未发现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
业操守,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参与公司治理,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督促公司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启卷2025年4月18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启卷,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系水利水电专业人士。曾任武汉大学教授,2023年7月退休。报告期内,兼任天元航材(营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3年,本人在公司履职71.5天,其中现场履职23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5次股东大会,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有关决议。
(二)独立董事个人履职聚焦重点本人系水利水电专业人士,利用自身专业工作、教研经验,重点聚焦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投资决策、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及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运用及转化等改革发展核心领域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强化战略引领作用,科学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持续规范投资管理,指导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独立董事考察调研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实地专题调研,分别就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开展实地考察、分析研讨,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战新业务发展,先后赴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储国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及博睿鼎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新型储能行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2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4项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水利水电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抽水蓄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出席水电行业智能与智慧化关键技术研讨会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协会智能与智慧化专业委员会年会,就推动公司抽水蓄能业务发展和技术及管理创新深入分析研讨,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
过企情通报、会前汇报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细致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开展会前汇报沟通,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并采纳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议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全力支持本人对决策支撑材料的要求。本人针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积极与经理层进行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均在相关事项决策过程中予以采纳落实。公司组织年报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与本人进行沟通,协助本人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整体情况。公司为本人配备了专职联络员、办公场所和专项经费,购买责任险,组织本人参加证监局独立董事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专题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题培训等相关履职培训,以及公司开展的专题培训,为日常履职提供了优质的基础服务,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交易原则,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关联方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估,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及时控制和化解有关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经理层认真梳理公司及股东承诺并进行公告,监督承诺执行情况。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作出了承诺;云南电网公司于2024年3月8日自愿就延长股份限售期18个月作出承诺。2024年,上述承诺主体及其所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没有发生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认真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法合规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控制度可以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流程设计合理、有效,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聘任高磊先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磊先生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提名人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认为高磊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续聘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结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监督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国资监管、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2024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昆、范晓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提名人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选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规范、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经营状况及合理收入分配政策而确定的,薪酬分配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回答中小股东提问。积极参加南方电网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规范发展、经营业绩、生产经营状况、电力市场及行业政策等方面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情况2024年组织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十)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未发现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参与公司治理,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关注公司战略规
划、改革创新、合规经营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督促公司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