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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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8,649,246.9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9,127,701.54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6,396,947.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734,848.83元。
鉴于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9,200,421.00 | 19,2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545,962.29 | 21,477,700.08 | 49,649,262.90 |
研发投入(元) | 18,868,606.67 | 19,778,685.86 | 14,736,433.98 |
营业收入(元) | 492,500,278.46 | 454,585,353.36 | 394,386,363.7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 156,396,947.31 |
未分配利润(元)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1,734,848.83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400,421.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93,666.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8,400,421.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53,383,726.5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45,962.29元,较同期下降400.53%,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对研发投入的力度,保障经营与发展,提升长远盈利能力,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留存利润用于日常经营及中长期战略实施,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以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依
规重视现金分红,综合考量相关因素,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