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裁定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3,507万股司法拍卖流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聆达股份3,507万股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嘉悦同盛,作价23,800万元抵偿被执行人嘉悦同盛所欠债务。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2025年4月2日,上述3,507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1%。
2、本次过户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从58,453,260股下降至23,3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21.84%下降至8.74%。
3、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并完成过户登记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嘉悦同盛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光恒昱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黄双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2025年4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光恒昱”)被司法裁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7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裁定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控股股东光恒昱所持公司3,5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因标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出价,本次拍卖已流拍。
2025年3月7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案号:
(2025)皖07执1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杭州光恒昱持有的上市公司3,5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价23,80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悦同盛”)以抵偿23,800万元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暨被司法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本次司法裁定的过户登记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过户完成前 | 本次过户完成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
杭州光恒昱 | 58,453,260 | 21.84% | 23,383,260 | 8.74% |
嘉悦同盛 | 0 | 0 | 35,070,000 | 13.11% |
注:上述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从58,453,260股下降至23,3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21.84%下降至8.7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光恒昱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黄双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嘉悦同盛及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公告所载数据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的尾差,相关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