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848,498.88元,未分配利润1,267,995,91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028,757.10元,提取盈余公积12,302,875.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66,487,370.6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应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487,370.60元。
根据《公司法》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429,103,2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42,910,326.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2,910,326.50 | 142,910,326.50 | 143,431,626.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9,848,498.88 | 358,458,434.72 | 350,252,859.1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67,995,910.4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6,487,370.6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29,252,27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72,853,264.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29,252,279.5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回购注销总额不包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回购注销金额。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29,252,279.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