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吉栋,1984年出生,法学博士,民建会员。先后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宁波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2014-2016赴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2017年至2023年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入选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浦江学者)。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加。
(二)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陈吉栋 | 6 | 6 | 0 | 0 | 否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2024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2次会议,就董监高薪酬、股权激励归属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为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与民法、都市法、土地法基础理论研究。在涉及公司数据业务知识产权和诉讼相关事项时,积极关注并深入探讨。同时,赠予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本人编著的《上海市数据条例理解与使用》,组织公司员工展开深入探讨与学习。这本书详细解读了《上海市数据条例》的立法宗旨、核心条款及实践应用,对于企业数据合规管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交易流通等关键领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学习,能够更好地把握数据法规要求,规范公司数据处理行为,确保数据资产的安全与合规利用,同时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稳健前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要议题,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吉栋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