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308.72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08.72万元。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308.72万元予以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核销上述应收账款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