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或“会计师”)作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悦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致同所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5)第351A004073号)。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