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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10: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4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4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

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经核查,2024年末在任独立董事黄列群、吴昊、金瑛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金瑛女士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工作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考核及相应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的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完成公司整体业绩目标及战略规划,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6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业务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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