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17,367.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78,608,884.58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公司总股本90,085,52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688,63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87,396,89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8,494,890.7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703,829.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208,938.53 | 12,800,278.5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0,617,367.05 | 41,602,849.84 | 8,718,243.91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8,608,884.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 | 37,009,217.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2)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 | 43,646,153.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1)+(2) | 37,009,217.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5)=(4)/(3) | 84.79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6) | 171,890,672.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7) | 4,553,341,066.5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8)=(6)/(7) | 3.7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