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光新材: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2024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69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业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180家
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职务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吴广项目合伙人2009年2011年2009年12月2021年6
江汇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2016年2016年10月2023年2
黄平质量控制复核人2006年2009年2011年5月2025年9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该所担任本公司2024年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中汇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