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范仲华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范仲华先生退休离任后仍将担任公司顾问。
●范仲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退休离任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范仲华先生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有序推进。范仲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范仲华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退休离任后,范仲华先生仍将担任公司顾问。公司及董事会对范仲华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范仲华先生,男,194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于1998年7月加入公司。1965年至1990年任杭州印铁制罐厂设备科长、技术科长,1991年至1992年任杭州印铁制罐工业公司研究所负责人,1992年至1998年任杭州方圆制罐厂副厂长,1998年至2011年历任杭州华光焊料有限公司设备科科长、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任杭州华光
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2016年8月至今任华光新材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范仲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范仲华先生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职位,目前参与公司“高性能银钎料节银增效提升”等项目的研发。范仲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前沿性技术研究工作的推进,公司研究院院长唐卫岗先生、副院长黄世盛先生已接任其相关工作,两位拥有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具备接替范仲华先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仲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范仲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范仲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范仲华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范仲华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范仲华先生在离任后24个月内不得到与公司有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同类产品的研发、制造或销售公司)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范仲华先生离任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近30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8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2.42%。目前公司的生产运营及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范仲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如下:
期间 |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
本次变动前 | 范仲华、唐卫岗、余丁坤、黄世盛、陈融 |
本次变动后 | 唐卫岗、余丁坤、黄世盛、陈融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仲华先生已与唐卫岗先生、黄世盛先生及公司现有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交接,公司生产运营、技术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生产运营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生产运营和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范仲华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针对银浆、锡基钎料、高温材料、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等新赛道进一步加大相应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及培育力度。同时,通过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及股权激励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有效调动员工的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