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