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