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22人。2023年,收入总额为185,828.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39.59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0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与评价,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照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
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
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