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钢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钢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钢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接受此次提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委员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