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王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崔铭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583.09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982.12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二)关于审议部分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生态环保主业,逐步推动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剥离,公司拟剥离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100%股权。结合扬州万运的基本情况,本次剥离项目拟分两步开展,即第一步是由泰达股份对扬州万运实施债转股增资,第二步是采取合适的方式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本次资产剥离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扬州万运股权剥离方案,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负债率;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值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现拟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实施债转股增资,为后续股权剥离奠定基础。公司拟采用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增资,拟以经评估后持有的扬州万运全部债权

2,182,099,684.63元转增为扬州万运股权,全部计入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976.8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48,186.81万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金额为准),公司对扬州万运持股比例不变,扬州万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本次债转股是扬州万运剥离方案的第一步,能够避免后续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可能产生的关联方财务资助问题,为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奠定基础,有助于加快后续剥离工作推动。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下简称“支持票据”,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认为,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经理层持续有效依法合规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六)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1)。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