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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下简称“支持票据”或“ABN”,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方案

(一)发起机构:泰达环保

(二)发行场所:中国银行间市场;

(三)基础资产: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

(四)交易结构:泰达环保作为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将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信托给特定目的载体管理机构/受托人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承销商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五)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7.5亿元;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七)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性、偿还债务等;

(八)产品设计:本次ABN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其中:

1. 优先级: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占比不超过95%,并按相关交易文件的安排偿还本息;

2. 次级:由泰达环保认购,占比不低于5%,无票面利率、无固定收益。

(九)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票面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十)增信措施:

1. 泰达环保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

2. 泰达环保作为差额补足人一为支持票据提供差额补偿;

3. 外部增信机构作为差额补足人二为支持票据提供差额补偿。

三、发行ABN的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期支持票据项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方案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支持票据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筛选并确定基础资产及底层基础资产,根据支持票据的注册发行进展,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信托服务协议、主定义表、信托合同、信托监管协议、信托增信安排协议等相关协议;

(二)根据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等相关事项;

(三)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本次支持票据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并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三)本次拟发行的支持票据规模、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将随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支持票据的设立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变化而终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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