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90,543,830.6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2.15%,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35,766,365.64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253,412.4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0.61%。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90,543,830.6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22.15%,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7,253,412.42 | 172,421,556.40 | 150,868,861.8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8,093,859.48 | 443,250,935.32 | 479,004,678.1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435,766,365.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90,543,830.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83,449,824.3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0,543,830.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22.15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