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