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8.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详细申请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期限 |
1 | 招商银行 | 20,000 | 3年期 |
2 | 浙商银行 | 19,000 | 1年期 |
3 | 平安银行 | 20,000 | 1年期 |
4 | 华夏银行 | 15,000 | 1年期 |
5 | 汉口银行 | 10,000 | 1年期 |
合 计 | 84,000 | / |
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