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四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9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6
议案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利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 下午13:30
2、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
室
3、 会议召集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onathan Chen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4、《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完成。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1,206,326,728.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100,205.69元。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07 | 6.81 | -40.23 | 4.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07 | 6.81 | -40.23 | 4.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1 | 6.4 | -49.84 | 4.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2 | 26.43 | 减少13.21个百分点 | 2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2 | 24.81 | 减少14.39个百分点 | 20.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05 | 21.94 | 减少7.89个百分点 | 19.22 |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24年末总资产4,291,597,451.31元,其中流动资产2,740,165,192.39元,固定资产100,860,832.05元,无形资产440,245,664.17元。
2、负债状况
2024年末总负债469,125,424.12元,其中流动负债339,038,781.50元。
3、股东权益状况
2024年末股东权益3,822,472,027.19元,其中股本123,262,117元,未分配利润1,084,960,612.25元。
4、经营成果分析
(1)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6,326,728.85元。
(2)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100,205.69元。
5、现金流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602,142.89元,上年同期558,305,913.27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3,137,924.14元,上年同期-177,094,064.65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976,351.61元,上年同期1,601,312,504.35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审议。同时由独立董事向各位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小杰、史大晓、宋成利、付荣、刘宝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和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9,272.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Jonathan Chen、霍庆福、孟莎莎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100,205.69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6,228,947.1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不含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23,262,117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952,089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10,028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458,50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5,840,393.78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66,068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9,987,653.4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5,828,047.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5,840,393.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9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不含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52,089股,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考核2024年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提议董事2024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按如下方案核定:
1、对于在公司内部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将按其担任职务领取对应薪酬;
2、对于未在公司内部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为10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考核2024年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的工作情况,提议监事2024年度薪酬奖金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按如下方案核定:
监事会成员中:
1)在公司内部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原职务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内部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蔡林林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全体股东的关心支持下,董事会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全面统筹规划,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研究并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0,63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营业成本32,55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5%;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0.51%、69.73%,研发费用(费用化)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45.76%;实现营业利润66,11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21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公司多款产品入院家数及终端植入量保持稳定增长,但由于下半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部分产品价格及推广策略的调整因素,全年销售额增速及利润受到一定影响。
二、2024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并不断规范。
三、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各专们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宝林先生(离任)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独立董事付荣女士(离任)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完成了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9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2024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2024年全年,公司董事会累计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并高效完成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工作,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执行情况;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的制订等重大事项上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优势,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6)关于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并通过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4年度内,公司参加大型业绩说明会2次,包括:2024年半年度医疗器械及医疗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以及2023年度医用耗材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公司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举办召开大型业绩电话会5次,分别为:2023年度报告业绩电话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电话会、海外重大并购进展交流电话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电话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电话会,场均参与人数超过200人。公司在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答20
余次,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百余次,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同时公司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并通过投资者现场调研、举办线上投资者交流会、反路演交流会等各种形式不断向各类投资者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重视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两次分红,具体包括:2024年5月,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8,178,759元,派送红股40,535,864股。2024年11月,公司完成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381,883.98元。
四、2025年度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董事会继续统筹公司战略目标,落实公司中长期及年度各项任务,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各类重大事项。继续加强信息合规披露,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议案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恪尽职守,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整体工作情况
1、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CHENGYUN YUE | 监事会主席 | 外部监事 |
HE LI | 监事 | 外部监事 |
蔡林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鉴于CHENGYUN YUE女士及HE LI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选举梁敏女士、郭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梁敏女士、郭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蔡林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梁敏 | 监事会主席 | 外部监事 |
郭超 | 监事 | 外部监事 |
蔡林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监事 |
2、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以上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及评价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按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沿革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涉及到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4)审议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监督了公司的重大事项,认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5)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6)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忠实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