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肇兴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肇兴,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第32届台湾杰出职业经理人、第20届台湾中部杰出职业经理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幕僚长兼董秘,樱花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监事,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对董事会议案的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李肇兴 | 6 | 4 | 2 | 0 | 否 | 均投同意票 | 2 |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
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表决情况 |
李肇兴 | 1 | 1 | 0 |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
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备注 |
李肇兴 | 1 | 1 | 0 | - |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5、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6、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调研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合计不少于15天。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8、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发送的各类文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铝型材销售、租赁厂房、门窗委托加工、边角料等辅料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长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核,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了说明,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底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上述差异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肇兴2025年4月1日